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关于招聘大客户经理岗位拟录用人员的公示
根据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发布的招聘公告及招聘相关规定,经面试等环节,拟录用刘远明同志到我公司工作,现予以公示,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部门 | 岗位名称 | 岗位任职要求 | 拟录用人选 | 综合成绩排名 | 性别 | 籍贯 | 年龄 | 学历 | 毕业院校 | 专业 | 备注 |
1 | 营销中心 | 大客户经理 | 1、学历要求:大专及以上; 2、专业要求:营销类、电子类、计算机类相关专业; 3、知识要求:熟悉招投标整体流程,了解标书制作; 4、经验要求:有3年以上教育装备行业B端销售经验; 5、其他要求:较强的学习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吃苦耐劳能力。 | 刘远明 | 1 | 男 | 河南信阳 | 37 | 本科 | 河南科技学院 | 法学 | 具有11余年的高校教育信息化行业销售经验和河南省高校、渠道等客源资源 |
公示期为:2024年9月5日至2024年9月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以电话、信函等方式向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综合服务中心反映。
联系咨询:联系人白璐、联系电话13666168797、邮箱[email protected]
监督投诉:
1.长虹集团纪检部门联系电话:0816-2418450
2.长虹集团纪检部门监督邮箱:[email protected]
3.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热线:0816-2212875
4.绵阳市国资委“护国资”邮箱:[email protected]
四川长虹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2024年9月5日